已取得《放射------新增放射---设备:
1、放射---许可变更申请表(书面及电子版);
2、《机构执业---(复印件)或《设置机构批准书(复印件);
3、《放射------副本;
4、新增放射---建设项目---、竣工验收相关资料:由各省卫生---委---的有---的单位出具《建设项目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书、《建设项目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书、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;(复印件);
5、新增放射防护设备清单(书面及电子版);
6、放射---设备影像控制检测报告和放射---工作场所的放射防护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(经核查后,原件退回,复印件保留);
7、新增放射---项目相关---的任职资格---原件和放射人员复印件(经核查后,原件退回,辐射场所防护检测,复印件保留);
放射------怎么办理?
一、---内容
1、---名称:放射---许可
2、办理部门:当地卫生健康会
3、办理窗口:当地区---服务中心---窗口
二、---依据
1、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》(令第449号2005年9月14日发布)第八条
2、《放射---管理规定》(令第46号,放射源辐射防护检测规范,2006年1月24日发布) 第四条、第十四条
三、前置条件
1、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卫生机构;
2、具有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---场所的配套设施;
3、应当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及设备。
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---有效期是多长时间
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---的有效期为4年,因为按照规定需要每4年培训一次,ct检测辐射防护,如果到期后未培训或考核不合格,苏州辐射防护检测,其合格证自动失效。
根据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二条 取得辐射安全培训合格---的人员,应当每4年接受一次再培训。
辐射安全再培训包括新颁布的相关法律、法规和辐射安全与防护标准、技术规范,以及辐射事故案例分析与经验反馈等内容。不参加再培训的人员或者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,其辐射安全培训合格---自动失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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